武穴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以物抵债助案结

作者: 武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03  访问次数:3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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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穴法院执行干警采用以物抵债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多年的纠纷。

杨某经营一家农机店,2018年4月29日,伍某在杨某处购买一辆农用车,支付一部分货款后,下欠32500元货款未支付。逾期后,杨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伍某诉至武穴法院。判决生效后,伍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无奈之下于2021年3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伍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对伍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伍某名下无房、车等财产可供执行。眼看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其沟通得知,伍某疏于打理,导致耕地荒芜,农用车被闲置,且无固定收入来源,根本无履行能力。面对这一棘手的问题,执行干警在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和申请执行人的执行诉求后,提出“以物抵债”的还款方式,既能解决伍某债务问题,又能维护杨某的合法权益。经过反复释法明理,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以车抵债和解协议,该案件圆满执结。

武穴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温情的执行方法,高效化解每一起执行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武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