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作者: 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3-03-06  访问次数:591

为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和保障职能,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黄冈中院对涉投资者权益案件在各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图一

1.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完备的案件,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的立案审核、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移交相关审判执行部门等工作。

2.建立保全“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在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实行优先保全。加快对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审核查,完善保全风险评估,灵活采取保全措施。

3.建立多元化解“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优先进行诉前调解,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快速高效化解纠纷。

调解室8.jpg

图二

4.建立电子送达“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安排专人进行送达,能够采用电子送达的,优先采用电子送达。

5.建立审理“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案件,严格按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工作要求,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进行审理,当事人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应于当事人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当事人要求不进行调解的,优先安排开庭审理。

收转发E中心.jpg

图三

6.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对涉中小投资者的执行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时应尽量缩短指定履行期间,加速实现胜诉方权益。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