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夜鹰行动”再掀执行风暴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为贯彻落实湖北高院关于“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通知和黄冈中院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同时加大对扫黑除恶案件“打财断血”执行力度,蕲春法院经过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开展夜间专项执行行动,成功执结8件难案,取得了“夜鹰行动”首战胜利。
当晚6点整,由执行干警和公安干警组成的40人执行队伍列队待发。在执行局长陈旭东简短的动员后,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李杰一声令下,全体干警按照预定方案路线出发,奔赴各村庄、社区查人找物。
拒不履行,强制开门
执行地点:漕河镇南门畈村
案情回顾:申请人郑某与被申请人王某先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王某先未及时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和实地走访,执行法官发现王某先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瓶颈。
行动当天下午,执行法官接到消息,王某先已回到家中并且具备履行能力。晚上6点半,执行队伍兵分两路,将王某先的住房围住。在不开门、不配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强制开门进入,向王某先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王某先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迫于司法拘留的强大震慑,现场履行5万元的欠款,同时与申请人郑某达成执行和解。
阻碍执行,司法拘留
执行地点:赤东镇马铺村
案情回顾:申请人王某学与被执行人潘某军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涉案金额为8万余元。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潘某军不停更换住址,妄图抗拒执行。
不怕老赖套路深,就怕法官太认真。在多次走访和线索摸排后,执行法官终于梳理出潘某军的出行规律,发现其近期均在位于赤东镇马铺村的家中居住。当晚8点,执行队伍直接赶赴潘某军家中,实施拘留措施。见状,潘某军妻子借病撒泼,试图阻碍执行。执行法警当即对她采取拘留措施。潘某军的家人也终于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主动请求代为履行5万元的欠款。次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全案执行完毕。
打财断血,现场搜查
执行地点:漕河镇长林岗村
案情回顾:在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被告人方某保因强迫交易罪被蕲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刑满释放后,方某保以无钱为由一直未履行罚金义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院“打财断血”文件精神,执行法官在依法对其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车辆信息进行调查基础上,穷尽执行措施。此次专项行动中,更是将此案列为重点,对其居住房屋进行搜查。当晚9点,在湖北省电视台记者、当地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的见证下,执行干警进入方某保家中进行搜查,全程录音录像。经登记核算,现场扣押现金1600元、车辆1台、银行卡8张。
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夜鹰行动”的首战告捷昭示着蕲春法院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和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决心。我们将不畏山高路远,不惧风雨严寒,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地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