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黄冈市成功举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提升班



(图一至图三)
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全市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质效,6月30日,黄冈市司法局联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能力提升班。开班仪式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柴晓锋主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成钢作开班动员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胜华出席开班式。
会议指出,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基层治理难题、规范行政履职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引领,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核心目标,统筹抓好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出庭应诉、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等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会议强调,要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 “预防为先、化解在前”工作思路,熟练掌握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精准把握行政败诉追责、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两项制度的适用标准,筑牢依法行政源头防线。要持续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 “3+N” 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稳步提升复议案件调撤率,推动多数行政争议吸附、化解在行政程序内部,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本次培训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新修订的实施条例,以及行政败诉追责、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等制度的适用,特别邀请到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高英姿、黄冈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瑾以及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蔡武进、黄冈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舒捷等法学理论和实务专家授课,理论、实务、制度、案例一体贯通,针对性、指导性极强。黄冈市市直各政府部门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法规科室负责人,市法院系统行政审判业务骨干,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室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
据悉,今年以来,黄冈中院积极促推黄冈市政府先后出台《黄冈市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黄冈市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实施方案(试行)》,切实推动被诉行政机关依法自行纠错,强化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主体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