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法院为9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欠款104万

作者: 陈泽 陈晓红    发布时间:2017-05-25  访问次数:1377

(编审:陈文雯文:陈泽  陈晓红)近日,黄州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王中妥善处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为99名农民工追回了104万元工资欠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2015年2月10日,被告人漆某借用某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漆某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截至当年年底,甲方已支付劳务费315万元,漆某支付民工工资232万元,尚欠钢筋班组、木工班组等七个班组99名民工工资104.7万元。2016年2月至4月期间,为解决欠薪问题,99名民工多次到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同年3月8日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漆某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但漆某却拒不支付。2016年7月11日,公安机关接到劳动部门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后即联系漆某,并敦促其及时解决上述欠薪事宜,但漆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

被告人漆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受到检察机关指控。黄州区法院刑庭受理该案后,为尽快解决民工的工资问题,让农民工早点拿到自己血汗钱,副庭长王中在接收案件的第二天,就来到相关部门调取案卷,详细了解案情。通过缜密分析,考虑到此案涉案人员较多、影响较大,及时制定了案件协调方案,并组织力量对被告人漆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及从轻处罚的情形,劝其积极履行义务,迅速支付拖欠民工工资,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在王中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最终,被告人漆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筹款104万元,支付了99名民工工资。

庭审中,鉴于被告人漆某已经主动支付民工工资、取得了民工谅解且认罪态度良好,有从轻处罚情形,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漆某免于刑事处罚。至此,这起涉及众多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圆满的划上了一个句号,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教育挽救了被告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