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退费不再麻烦!黄冈中院“胜诉退费”减诉累

作者: 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3-08-01  访问次数:5843

为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今年2月份,黄冈市中院印发了《胜诉退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对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实行“胜诉退费”,自方案实施以来,黄冈中院已完成网上胜诉退费538件,累计退费金额910万元,赢得当事人高度赞扬。

诉讼费管理办法 001.jpg

图一

长期以来,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需要到法院主动申请,填写退费资料,再经法院各庭室部门层层审核,最后由财务室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予以退款。

《方案》实施后,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在立案或审理阶段可随时填写《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费账户确认书》。案件承办人按照“一次退、全额退、全案退”的标准,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主动发起退费流程,财务人员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手续,无需当事人往返法院即可收到退费款项。

胜诉退费确认书截图.png

图二

黄冈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要求,先行探索“胜诉退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司法服务质量和效能。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