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破产援助基金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 营商办 发布时间:2024-07-31 访问次数:247
为强化办理破产资金保障,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2023年至2024年7月,黄冈法院先后向符合条件的办理无产可破案件的24家管理人拨付破产援助资金共计20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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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冈法院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和政府大力支持,市、县两级均已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管理机制,由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拨付一定数额的破产援助资金,法院依法依规对资金的申领、审批和发放等进行监督管理,通过规范援助资金的使用流程,为管理人办理无产可破案件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有利于提高管理人的履职能动性,依法高效办理破产案件。
下一步,黄冈法院将继续规范管理破产援助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充分发挥破产援助资金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无产可破案件的审理,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