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线上开庭助审判,多元调解化纠纷

作者: 浠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10  访问次数: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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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且受疫情影响不便出庭,故依法线上审理此案。”

“双方都有难处,各退一步,事情就解决了。”

……

9月7日上午,浠水法院巴河人民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开庭,法官和当事人都是通过手机客户端“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开庭。庭审中,主审法官李登宇面对手机界面不断在线进行调解,书记员在一旁进行记录,经过半小时的在线视频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

2018年,周某受李某多次雇佣做装修工程,周某工费共计18500元,李某仅支付了6500元,余下12000元迟迟不予支付。周某多次向李某催讨无果,直至联系不上李某,遂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希望追回损失。受案后,因被告李某一直联系不上,承办法官李登宇尝试了多种方式寻找李某下落,并到李某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经多方调查了解到被告李某目前身处新疆,且受伤住院,家中只有老父亲一人。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审法官李登宇决定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进行登录,实现了法官和当事人同时异地在线“面对面”调解,并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经审理查明,被告李某目前在新疆住院,身体状况不佳,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原告周某同意被告李某分期偿还欠款,双方就还款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多元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此案告结。

为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巴河法庭通过“互联网+审判”模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参加诉讼活动,既保证了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举措,减轻了人员聚集风险,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司法为民两促进、两不误。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巴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