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黄冈两级法院联动协作 灵活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化解千万元纠纷
作者: 营商办 发布时间:2024-06-28 访问次数:238
近日黄冈两级法院采用创新的“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实现了案件的圆满解决,彰显了黄冈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
该案涉及湖北某项目公司与湖北某建设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及采购合同争议。双方因总包服务费、设计变更、材料上涨等多个问题产生纠纷,湖北某建设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4500余万元及利息。
面对这起复杂且标的额巨大的案件,武穴法院在黄冈中院的指导下,及时开展诉前鉴定工作。黄冈中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派司法鉴定处业务骨干指导、帮助武穴法院明确鉴定范围和鉴定机构,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鉴定,双方对争议焦点和金额有了初步的一致意见,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诉前鉴定的基础上,黄冈中院、武穴法院派员形成工作专班,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诉求,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权衡利弊,自愿作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落实,由武穴法院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至此,涉及该项工程的所有纠纷在本案中均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剩余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形成了共识,并共同确认了涉案项目结算金额。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诉讼费和鉴定费,还有效避免了因诉讼程序而产生的时间成本,及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法院的积极调解和司法确认,为双方企业构建了和谐的伙伴关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