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公告

作者: 黄冈中院    发布时间:2023-08-01  访问次数:12221

根据《黄冈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公开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定向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39分。

(二)考生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调剂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竞争比例(公开招聘职位为1:2、定向职位为1:1.5),依据笔试(含加分)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折算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职位计划取消、核减情况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2(职位代码:110202)取消1名招聘计划;团风县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2(职位代码:110302)取消1名招聘计划;武穴市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岗2(职位代码:110802)核减1名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须备材料及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2日--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

由各招聘法院负责各自招聘职位的资格复审。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到招聘法院参加资格复审:

(1)报考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号接待室(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赤壁大道81号)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楼调解会议室(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赤壁一路76号)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团风县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团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接待1室(地址:团风县人民路8号)进行资格复审。

(4)报考红安县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红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红安县发展大道9号)进行资格复审。

(5)报考麻城市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麻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楼6号窗口(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202号)进行资格复审。

(6)报考浠水县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浠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黄冈市浠水县闻一多大道21号)进行资格复审。

(7)报考武穴市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武穴市人民法院一楼司法警察大队105办公室(地址:武穴市城东新区武穴市融媒体中心正对面)进行资格复审。

(8)报考黄梅县人民法院招聘职位的考生到黄梅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楼大厅(地址: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须备材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人员如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的行为,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为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4.其他事项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中,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含加分)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联系方式可在《黄冈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附件中查询。

 

附件:黄冈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日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