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公 告

作者: 黄冈中院    发布时间:2022-04-24  访问次数:9153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本院受理湖北省黄州监狱呈报减刑1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现将执行机关湖北省黄州监狱呈报意见公示如下:

274、罪犯吴金洲,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0元(已缴纳)。2017年6月13日、2019年7月2日分别经本院裁定减刑八个月、六个月,现刑期至2023年10月12日。在监狱服刑期间,2019年2月、8月、2020年2月、8月各获一个表扬;劳动改造及教育改造均无扣分。执行机关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上述罪犯如有违纪情况,或者执行机关呈报资料不实的,广大服刑人员、监管干警、人民群众可以在五日内向本院举报,并写明或讲明具体理由。举报者可将举报信投入人民检察院的举报信箱,也可以向本院以打电话或邮寄信函的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713-8617075

邮政编码:438000

联系人:严明

 

 

二〇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