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法院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作者: 汪建民 发布时间:2021-03-29 访问次数:20117
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受表彰、受嘉奖代表。麻城市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表彰称号,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参加了会议。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麻城市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审判方式,审结扫黑除恶案件质效在黄冈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前列。3年期间,共受理涉黑恶案件23件172人,已审结涉黑恶案件22件150人。实际执行到位财产价值3.35亿元,执结率95%。积极探索多元化审判方式,勇于破难题。通过“四会一课”、挂图作战,圆满审结黄冈首例涉黑案戴刚等人涉黑案。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审理了被告人陈国松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均服判息诉,该案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文书。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关于处理涉黑案件财产执行中异议的工作规程》,在全省“黑财清底”执行工作中得到推广。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别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提出司法建议16条,向纪委监委提供线索26条,辖区内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8.54%,其中“两抢”案件同比下降66.9%,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麻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