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执前调解促履行 执源治理显成效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4-03-18  访问次数:14822

“没想到还没有立案就帮我把问题解决了,英山县人民法院执前调解真是高效”。2月3日,英山法院通过“执前调解”圆满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获当事人手写亲笔信致谢。

图一

原告段某某和被告武汉某某租赁站、湖北某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经英山法院判决:被告武汉某某租赁站向原告赔偿损失17.6万元,被告湖北某某建筑公司向原告赔偿5.8万元。判决生效后,原告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分别向两家公司索要赔偿款,两家公司均未给付。

图二

原告遂于1月15日向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当天,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两家公司,组织申请执行人和两家被执行公司进行“线上”执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告知被执行企业应当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时提醒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地调解,湖北某某建筑公司当天就立即履行。武汉某某租赁站负责人表示一定尽快履行,但目前资金周转困难。针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组织协商,申请人也同意宽限赔偿款履行时间。2月3日,被告武汉某某租赁站依照约定全款履行。

图三

图四

图五

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十余天,高效便民的执前调解促使执行工作由“强制执行”变为“主动履行”,以更低成本、更快速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今年以来,英山秉承“执源治理”理念,通过执前调解化解各类纠纷10余起,执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既实质性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又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节约司法资源,是英山法院从“诉源”到“执源”治理模式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英山法院将深入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坚持执前研判、精准施策,不断强化教育引导、释法明理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切实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兑现,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英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