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尽职尽责暖人心 简案快结便民便企显温情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3-03-24  访问次数:7712

图一

2023年3月23日,一面写着“一心为民办实事 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至红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当事人曹某某难掩激动之情,连连向立案庭专职调解员熊晓波表示感谢。

【案情经过】

曹某某诉李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红安法院受理后,承办人员在仔细阅读案卷材料后,了解到本案原告曹某某受雇于被告李某某并在其承包的工地务工。2018年10月,曹某某在工地脚手架上进行作业时不慎跌落受伤,辗转3家医院接受住院治疗。2023年2月,曹某某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曹某某认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应由李某某承担赔偿责任。因双方始终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该案交由至熊晓波进行诉前调解。承办人员熊晓波通过联系当事人还了解到,曹某某因伤致残、生活困难,于是迅速联系本案被告李某某,于3月21日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承办人员的释法明理及耐心沟通下,双方就赔偿金额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但考虑到原告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况,承办人员进一步与李某某沟通,最终在近3个小时的调解下,李某某同意当场向曹某某给付4万元,余款8万元另分两期给付。

图二

在另一起原告王某诉被告武汉某电气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强烈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借款15万元并按年利率12%付息。熊晓波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本案系涉企纠纷,便先行了解公司方意见,同时也积极与原告沟通,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原告同意公司方分5期给付,同时自愿将年利率降到10%,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了便利。

这两起案件自承办人员收到案卷材料到双方当事人签字捺印达成和解,均不到一周时间,真正做到了快立快办、案结事了,既是立案庭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一剪缩影,更是红安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真切画面。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红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