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不畏难,司法为民暖人心
青石法庭在向桥乡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
作者: 叶学军 发布时间:2019-12-09 访问次数: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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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为方便群众诉讼,发挥巡回审判点职能作用,近日,蕲春法院青石法庭在向桥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宋某(女)与被告王某(男)1997年结婚后生育三个孩子。2015年之后,王某一直未回家,未履行丈夫的职责,多年来一直由宋某照顾三个孩子及年迈父母。2019年10月,宋某在我院起诉离婚。考虑到当事人家庭琐事较繁忙且近年关,青石法庭特将开庭地点定在向桥乡巡回审判点。庭审结束后,宋某对于法庭的贴心行为深表感谢。
原告姜某(女)与被告占某(男)2003年结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因缺少沟通交流,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19年10月,姜某在我院起诉离婚。考虑向桥乡为原、被告家庭所在地,更容易了解矛盾根源,青石法庭特将开庭地点定在向桥乡巡回审判点。庭审过程中,原告向法官诉说着心里的委屈。经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解,最终挽救了这场婚姻。
近年来,蕲春法院坚持审判重心下移,立足实际需要,积极搭建“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即除漕河、蕲州、横车、刘河、青石、张榜6个中心人民法庭之外,在没有设立法庭、位置相对偏远的乡镇辖区内设立了规范化巡回审判点,向桥乡巡回审判点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在巡回审判点里,法官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诉讼立案、调解释法、巡回审判、法律宣讲等工作。群众如有诉讼需求,不用再到较远的中心法庭去,足不出镇就近办理诉讼事务,实现便捷维权。这种做法不仅极大有利于就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也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暖。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蕲春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