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速解纠纷

作者: 郭娟    发布时间:2021-11-18  访问次数:1300

近日,黄梅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启动庭所联动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7年11月,黄梅县某烟花爆竹公司雇请陈某搬运卸载礼花炮,在卸货过程中,陈某不慎被车上突然塌落的礼花炮砸伤颈椎,后被送至黄梅县人民医院救治,治疗费用由该烟花公司全部承担。2018年4月,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陈某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因与烟花公司在后期赔偿费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自此,陈某便踏上了漫漫维权路。

2021年11月,陈某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申请网上调解。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不妨碍原告陈某的治疗康复,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黄梅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在受理该案后,便主动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件经过。在确认了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且均有调解意愿后,黄梅法院遂启动庭所联动机制,主动联系黄梅镇司法所,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该案进行调解。

经过承办法官和司法所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黄梅法院也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签字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该调解协议提供法律保障,也为该起历时4年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截至目前,黄梅法院已成功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调解案件1637件,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又缓和了诉讼中的对抗性,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节省司法资源,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后续,黄梅法院将继续围绕群众需求导向,积极践行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服务宗旨,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通过司法确认将人民调解和司法审判紧密结合,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